我觉得自己不在乎她,除了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以外,她的生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,就好像怀胎十月的意义,只是让我们这对生物学上的母子缘尽于此。
但是今天曹公公突然提起她,让我发现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在乎她的。
至少,在短得不能再短的一瞬间,我幻想着通过银幕这个工具,让她知道我和父亲过得很好,没有她也能过得很好。
在周五那天,不经意地提起这个抛夫弃子的女人,似乎是一种很不吉利的预兆。
但是当时的我完全没发现即将靠岸的风浪,在家里吃过晚饭之后,仍然例行公事地对着小芹留下的饭煲(内有窃听器)说着各种各样的胡话,让老爸以为我脑子抽风犯了神经病。
然后艾米就给我打来了电话。
她先是责备我那天没有亲自把奥巴马送回去(因为我和班长遇上了跟踪的流氓),又问我有没有跟小芹分手,最后才提起她打电话找我的真实目的——抄圣经的练字方格本存货用光,她需要新的了。
不光是存货用光的问题,原本检查练字稿的日期是设在周六,这次因为艾米的妈妈周六要谈合同,于是就把这次的检查提前到周五了。
提前?提前了你还不早说!你看看现在已经几点了啊!尼玛现在已经快晚九点了啊!
你妈妈不是每次都要求你在晚十点把练字稿传真过去吗(中国的晚十点正好是美国的早上十点)?只有一个小时的准备时间,我上哪里找人给你抄去啊!
而且就凭你和小芹现在的关系,她如果知道抄圣经是帮你的忙,肯定会扭头不干吧!
“我不管!反正男仆要负责想办法!”
对于我没有和小芹分手,艾米似乎相当不满。
当时距离我使用艾米的信用卡帮刚哥支付医药费,根本没过去几天,我完全处于“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”的状态下,所以就算艾米对我语气很凶,我也不得不帮她这个忙。
但是时间实在是太少了啊!把我打车去青姿学园的车程也算上的话,我只剩下半个小时不到,半个小时里,我到哪里去找一个跟小芹水平差不多的抄写人呢?
想来想去,只好动用老爸这把牛刀来杀鸡了。
我之前说过,老爸的钢笔字是好到可以出口创汇的水平的。
所以为了让练字稿更加可信,我让老爸用不习惯的左手来写字,还嘱咐他:“最好模仿一下六年级女生的那种水平。”
老爸对我的要求很奇怪,但是因为我不常要求老爸帮我做事,所以他答应得挺痛快。
不过他写起字来就没有那么痛快了。
看老爸写起来那么费劲的样子,我才知道原来书法家故意把字写坏,就跟我想要把自己写好那么困难。
老爸为了把字写糟,弄得面目扭曲满头大汗,最后把成品交给我的时候,他已经累坏了坐在沙发上喘气了。
这字写的还是比我好。
即使用的是左手,即使存心往难看里写。
尤其是写到最后几页,偶尔有几个字完全跟老爸用右手写得一样,笔力雄浑力透纸背,帅到不行。
希望艾米的妈妈不会看得这么认真吧?前几页还是可以蒙混一下的。
而且就算这个小把戏被拆穿了,后果又能有多严重呢?顶多是艾米挨一顿骂,从此只能老老实实地自己练字了吧?
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。
这个世界也错得离谱。
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,我竟然要和自己的亲生母亲战斗。
她高高在上,像阿拉斯加的冰雪那样无情,她深谙人类的黑暗面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当她向目标迈进的时候,她的心里不存有任何不必要的犹豫。
怜悯和同情根本就没有在她的字典里出现过。
她会利用任何可以拿来利用的东西,哪怕是别人对她的爱。
她奖赏忠诚,惩罚背叛,但是她不会爱,她绝不会爱自己以外的任何人。
她应该就是老爸藏在旧相册上的那个,身穿婚纱,表情高傲的女子,她应该就是将老爸的心灵伤得千疮百孔的罪魁祸首。
我没法不记住这个可怕的敌人的名字——她叫艾淑乔。
她是我,以及艾米的生身母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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