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明诚微微俯身,在他脸颊一吻:“动手吧,我亲自替你刻墓志铭。”
程颐浑噩的眼神一震,周身似电流闪动。他迟疑地拿起了枪,他现在没有力气,刀只会越割越钝,保不齐还会崩溃地哭出来。然而扳机他也一样扣不下去,程颐额头渗出细汗,手上发了狠,死死顶在自己太阳穴上——
磅。
一声空响,他跌落在地,面如死灰。
庄明诚的脚步声优雅地响起,替他拾起枪:“打在太阳穴,不太容易死。真的想死,就张开嘴,用力顶进去。”他吹熄枪口无形的硝烟,而程颐眼中已看不进任何事物。
庄明诚将枪按回委顿于地的程颐手中:“我给过你机会了。”
程颐合不拢手掌,任枪口直叩在地。庄明诚微笑,看他翕动着失去血色的嘴唇主动靠近自己,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再讲。
——那是第一年的事。
后来程颐再没有那样消沉过,他也做不会年轻的程颐。但总还有一种眼神未变,庄明诚也说不清这异样的刺痛从何而来,但他最终没有动手。
程颐大抵拥有一种坚持,是近似于梦想的愚蠢。
庄明诚丢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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