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人看了,就要心虚不安。而程廷礼笑眯眯的迈步走进了书房,很和蔼的问他:“写什么呢?”
小鹿规规矩矩的答道:“写的是演讲稿,开了学要参加比赛的。”
程廷礼走到写字台前站住了,先是拿起那几张稿纸看了看,口中笑道:“嗬!都能写出连篇的洋字儿了?了不起,比你那大哥强多了。”
然后他放下稿纸,开始上下打量小鹿:“是不是这几天又长高了?”
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长没长,低头看了看裤脚,裤脚没有明显的见短,可见就算是长,也没长多少。
这个时候,程廷礼一歪身,坐到了椅子上。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号,程廷礼又是个宽肩长腿的高挑个子,所以坐得有些局促。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,他转而握住了小鹿的手:“还没到长的时候呢,你看小瑞,这两年长得多快。”
小鹿想起大少爷的模样,忽然一笑,自己抬手在唇上一抹:“大哥都要长胡子了。”
程廷礼凝视着小鹿的笑脸,小鹿还在出落着,越出落越像鹿副官,笑得时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,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。
“再等一等……”程廷礼在心里想:“用不了几年……”
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,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。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,他笑着低声问道:“你是个好孩子,干爹要奖励你。说,你想要什么?要什么给什么。”
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,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。很认真的想了想,小鹿开口答道:“我想要个口琴。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,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。”
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:“你个小东西,还会吹口琴?”
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:“我……我参加了口琴班。”
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。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,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,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。
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,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。他对小孩子没兴趣,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,他看小鹿看久了,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。人一进入错觉之中,就身不由己了,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。
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,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。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,小姑娘也是十四岁,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。
躺在他面前的青年,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。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,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;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,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;哄不来钱,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。
大少爷长得快、个子大,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。要说混,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,起码是学会交际了,一个人是好是坏,他略一接触,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。
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,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,虽然不是很美,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。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,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,随即长嘘一口气,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:“云峰老弟——”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:“今天老王他们请客,你真得去,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,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。”
大少爷背过手,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:“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。”
青年笑了:“老王请客,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!老王穷酸,你挑富态的看嘛!”
大少爷骂了一句,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。可骂完之后,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。
老王者,其实不过二十多岁,绝不算老。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,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,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,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,一样好的都没有。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吃好吃坏全不在乎。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,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,他那派头可是不小。
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,及至酒过三巡了,有人姗姗来迟,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。席上众人见状,立刻哄笑起来;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,不值得一哄;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,也不稀奇,就莫名其妙,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。
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,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,大少爷才恍然大悟。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,报章上所说的“童伶”,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。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,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,但据大少爷看,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,只是伶俐得很,并且很会害羞,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,因为他那边一脸红,旁边的人就起哄。
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,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。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,然后笑问众人:“怎么样?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?我告诉你们,捧童伶的好处,那真是太多了。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,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,包你有的玩儿!”
大少爷一听这话,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,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,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,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;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,才多大一点儿,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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