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:“孩子,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。半个月之后,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,那么,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。到了那个时候,你,我要处理;他,我也要处理!”
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,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,他轻声问道:“以后……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?”
程廷礼笑道:“你自己掂量着办。”
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。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,他低声说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。
☆、第七十二章(上)
程廷礼站在院子里,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。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,挤眉弄眼哼哼唧唧,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。狗是幼狗,然而脑袋大,腿粗,爪子也肥,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,怕是过不了几个月,就要长成狼样子了。
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,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。小鹿躲在卧室里,一直没有露面。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——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,也好。
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,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。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,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,捏在此人身,痛在彼人心,比什么招数都好使,还方便省事。
何若龙回了办事处,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。等了整整一下午,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,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。于是在开晚饭前,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,索性乘车出门,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。
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,他一问身边随从,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。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,可他转念一想,又感觉不大好,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,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。盒子方方正正的,打开盒盖,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。这手表的牌子,他听了也没记住,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,两只手表加起来,竟要上千块钱。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?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。
两只手表,他一只,小鹿一只,一模一样。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,但是耗费时间,他懒怠等,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。可惜小鹿今天又是始终没有音信,他摆弄着这两只手表,摆弄得站不稳坐不住,恨不能化身成一只鸟,拍拍翅膀飞到程公馆去。
午夜时分,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,双目炯炯的向上看。上方是黑暗的天花板,无星无月,也像阴霾的夜空。
他静静躺着,什么也没想,也不敢想,只是感觉沉重,空气凝结了,往他单薄的胸膛上压。
“我还是回去吧!”他对自己说:“回去就好了。”
为什么回去之后就会“好了”,他是说不清楚的,只是感觉此时此地不是自己的世界,这世界压迫他,于是他要逃。
翌日清晨,他去见了程廷礼,说自己要回县里去了。
程廷礼正和儿子在一起说话,听闻此言,有些诧异:“至少要过完正月十五再走嘛!”
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,然后摇摇头。
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,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:“生干爹的气啦?”
小鹿又看了他,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,铺天盖地无所不在。他不舞枪弄棒,也不奔突咆哮,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,越渗越深,越缠越紧。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,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“爱人”都这样。
“没有。”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,做坦白冷静的回答。
程廷礼微微低了头,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。他是内双的眼皮,眼尾很长,抬眼看人的时候,两道剑眉压低了,显得眼神尤其有力。滋润的嘴唇抿薄了,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。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,快到让人看不清,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。
小鹿对他无计可施,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。笔直的站在他面前,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:“等到以后闲了,再回来看望干爹。”
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柔声笑道:“好,也好,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,早办早利索。”
这话语意双关,小鹿听在耳中,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。
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,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,说自己临时有急事,回县城了。
然后,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,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,当真走了。
他是初四上午走的,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,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。等到一觉睡醒了,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。
他没出声,自己顶着一脑袋膏药下到二楼,进了小鹿住过的卧室。卧室整洁得仿佛不曾有人来过,一点小鹿的蛛丝马迹都没留。他打开了立柜门往里开,柜子分成上下两格,下面是空的,上面放着两套睡衣,睡衣叠得整整齐齐,最上面摆着一只蓝色台球。
程世腾不知道这睡衣是小鹿叠的,还是仆人叠的,反正小鹿从小就是这样,对待一切都是一丝不苟,一支铅笔用过了,也要规规矩矩的放回原位。
挪开蓝色台球,程世腾拿下一件睡衣,堵到鼻端嗅了嗅。睡衣上有淡淡的ròu_tǐ气味,这么多年了,小鹿的气味始终没有变。和小鹿同床共枕的太久了,小鹿的气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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