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青站起身来,突然有些犹豫:“大哥,我走了,你怎麽向门主交代?”
“这你不要管了。我们凌家世代都是北堂王的暗影,少了一个你,还有其他人在呢。”
“……大哥,我、我对不起你!也对不起门主!我……”
“不要再说了!你再不走,我就要改变主意了!”
凌青一惊,连忙道:“那我走了。”
凌朱看著他的身影飞快地消失在丛林中,待一切都平静後,他回过身去,突然对著密林深幽之处跪下。
“属下参见门主。”
一道白色的身影慢慢走出,落地无声,形同鬼魅。
“起来吧。你做的很好,以後和他定时保持联系。”
“是。”凌朱早已恢复面无表情,可是此时,却禁不住有些动容。
“门主,凌青他、他对言将军只是一时痴迷,待过些时日,自会醒悟……”
北堂傲微微一笑,打断他:“你不用为他说话,本座不会在意。”
正是他这种痴迷,才一定诚心地去找那个人,并好好保护他——虽然那个人也许并不需要别人保护。
“也许,他不要醒悟比较好……”北堂傲抬头,透过层层树阴,看见几颗一闪一闪的璀璨星辰闪耀著。言非离就如这些星星当中的一颗,默默守护了自己这麽多年,自己也希望,在他身边也有这样一个人,可以永远忠诚的保护他。
——接下来,要有许多事开始忙了。非离,我不得不暂时把你放一边。但是我会派一个人,在我找到你之前,陪在你身边。
正文67
开春的草原,春意盎然,嫩绿的草坪上开满了细小琐碎的花朵,无边无际的撒落满地,带著浅浅的清香,跃过低地平原,翻过丘陵山包,一直铺沿至天边,与碧蓝的天空连成一体。
这里是明国首都,遥京的京郊。
大草原上数百匹骏马呼啸著奔驰而过,尘烟起处,风驰电掣一般,惊天动地,气势如虹。马蹄嗡鸣,连草地都在微微颤动。马群後面,几个牧民挥舞著马鞭追逐著它们。
这数百匹马同属於一家马场。这家马场本来不大不小,饲养数量也只有十来匹,本是专门为京城的一些马户提供马匹的。但是这两年来,明国新君登基,大肆出击,先後歼灭了周边个个小国,逐渐统一西北草原和南部边疆,对战马的需求大大增加。於是借著这唾手可得的商机,原本小小的马场也一下子扩大了经营,成为专门向京畿的禁卫军和北堂王的玄武大军提供战马的马场之一。
一个黄色衣衫的小女孩,十三四岁年纪,却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,远远地从山坡那边奔出。
“潘叔叔!潘叔叔……”她稚嫩的清亮的声音被马蹄的嗡鸣掩盖,但是远处的几个牧人还是看见了她这一抹亮色。其中跑在马群最前面领马的那人,挥手招呼了一下,离开马群奔了过来。
“雅儿。”那人来到女孩面前,微微一笑,问道:“今日怎麽没去学堂?这麽早就回来了?”
“潘叔叔。”女孩瞪著晶亮的眼睛,兴冲冲地道:“今天北堂王和郁将军班师回朝,学堂都放了假,待会儿我们都要到城门那里去看他。”
“是麽。这麽快?”那人一愣。
“是呀。北堂王好厉害。上次灭了荪国和鹰国只用了半年,这次灭了南乌,却只用了两个月。皇上大喜,颁旨说北堂王回朝後要大庆一个月。我们学堂都不用去了呢!”
“一个月不用去学堂,你就这麽高兴?”那人假意板起脸来。
女孩吐吐舌头,虚道:“这是皇上下的旨,又不是人家故意逃课。”
“好了,知道了。”那人松了脸,笑著伸出手,拍了拍她俏丽的小脑袋。
“潘叔叔最好了。”女孩抓著他的手撒娇。她的年纪其实还小,只有十一岁,但北方女子发育较快,看上去到像个小大人了。
“雅儿来找我什麽事?”
“对了。”女孩这才想起正事。“我爹找您过去呢。”
“好,一起去吧。”那人领著女孩,缓辔而行。
来到一宅大院,二人跳下马,刘雅蹦蹦跳跳地跑了进去,一个脸上大疤的大汉正好出来,看见她斥道:“丫头,让你去找叔叔,这麽半天才回来,刚才去哪玩了?”
“爹,我没去玩儿,叔叔在放牧,我翻过山才找到的。”
“阿七,你别骂她。今日我们是走的远了。”
大汉对女儿道:“回去好好收拾收拾,你娘正在做饭呢,去帮帮忙。”
“好。”刘雅乖巧地应了一声,跑进屋里。
“小言,你跟我来。”这个脸上疤痕的大汉不是别人,正是言非离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,刘七。
“阿七,在外面不要这麽叫我,我现在叫潘离。”
“啊!对!一时忘了。”刘七拍了脑袋,说得心不在焉。
言非离摇摇头,知道他不怎麽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,也不太在意。反正这麽久了,一直也不见有人来寻他,想必那人……已经把自己忘了吧。
二人走进账房,刘七关上门,坐到言非离对面,说道:“小言,北堂王今日就要班师回朝了。”
“嗯。我知道。”
“今天早上,北堂王府突然来了人,说要给北堂王的爱马配一匹好的牝马,让我们这里准备一下,挑三匹最好的,下午就给北堂王府上送去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言非离心里算算,云墨也有七八岁了,早该是做父亲的年纪,亏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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