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欢草原上的狼,有次开车跟着一个狼群走了半天,险些迷路,狼这种动物有种特别的风骨,或者叫狠性,元睿有一首曲子,描绘的就是狼群捕猎黄羊的故事,用号角模拟狼嚎,开场很惊艳,中段太乱,又急又赶,蒙古族的传统弦乐被金属乐盖过去了,后面更是一泻千里。头重脚轻不能细听。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,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,结构一泡污,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,只能分辨好与不好。
我大概药效没过,车上冷,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,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,炉火烤着,毯子围着,登时就犯起困来,刚说着吉他,话还没讲完,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。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,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。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,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,大块吃肉大碗喝酒,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,压根没人管。唯独对我照料周全,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,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。
第37章 自毁
一觉醒来天都亮了。
暖和还是暖和,尤其外面天寒地冻,草叶上都打了霜,所以对比更加强烈。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,掀开帘子,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,他自己养了牛和羊,散养,有两条牧羊犬,跟他一样毛发浓密,常年不洗澡,脏得像抹布。
他穿冲锋衣,军裤大靴子,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,骑着高头大马,我肺也不好,冷天刚起床那段总感觉全身都不对劲,看什么都不爽。本来等他来煮奶茶,看见这马顿时来了兴趣:“这马给我玩玩。”
“你会骑马了?”元睿翻身下马,对我刮目相看:“什么时候学会的。”
“刚学不久,会小跑了。”我打量他的马。
“那还差得远呢!”元睿大笑。
我被他笑得不爽起来,靠在门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:“外面有狼没?”
“没有。”元睿把马栓好:“这地方还是不够偏僻,狼群除非饿到没办法了,不会来人类领地的。”
也非他说得出口,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了,还是“不够偏僻”,估计他的偏僻得是卫星都找不到的地方,被狼吃了都没人知道。我一边漱口,一边拿着元睿的手机装着我的卡试信号,围着帐篷转了一圈,手机跟死了一样。我顺手翻了一下,发现他手机里最近的一条信息是去年的。
元睿在给一只小羊羔处理伤腿,跟治人一样给羊腿上夹板,就差打石膏了,他人本来就高大,外面披着的皮大衣领口毛茸茸的,像只熊一样。动作倒不算笨拙,只是他的手大,显得那只羊羔特别小,在他手底下瑟瑟发抖。
“这羊羔再过一个月就可以烤了,肉嫩。”我在旁边懒洋洋点评。
这只已经羊被元睿吓傻了,大概以为元睿要来个花式吃法,认命地躺在地上“咩咩咩……”
元睿给羊绑好了,拿起一根草来跟我看,草茎很结实,深黄色,但是弯弯曲曲的,长出一节一节的小关节,像老人家拄的罗汉竹拐杖,草叶狭长,看起来没什么特别。
“这是一种入侵植物,很结实,一长一大蓬,现在河边全是这种草,很多牲畜都被别了腿,马都有危险。”
我拿过来看了看:“我还说结草衔环一看就是假故事,原来正主在这呢。”
我一讲正事就这样插科打诨,元睿也拿我没什么办法,只好关心起中饭来。
“你想吃烤羊羔?”元睿问我。
“不想。”我嫌弃他:“你不专业,养的羊不好,我要去你邻居家买羊,买了带回北京。”
元睿也不生气:“那你有得跑了,我邻居离这里几十里路呢。”
“住这么偏僻干什么,与世隔绝,死在这都没人知道。”我把手机扔给他:“电话电话也不通,知道的说你是搞音乐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出家呢。”
元睿放开羊羔,站了起来,好脾气地对我笑:“我上次不是跟你解释过了吗,蒙古族的音乐本来就是在自然环境下诞生的,我现在是为了尽量让自己贴近这些音乐诞生时的样子,你看我现在跟现代社会脱节了,但是我跟草原很近。星空也好,狼群也好,草原奔马,这些都要你自己亲眼看见,闻见气味,听见声音,才能写出最好的音乐嘛。”
他跟我全然是不同的理念,他敬畏自然,把人当载体,天地逆旅,人生过客。他是主张去接触自然的,我并不完全认同,却尊重他的理念。毕竟我也常来草原,知道这种震撼。当你亲手碰到带着露水的草叶,嗅到草原的味道,当你看过落日熔金,晚霞满天,你坐在草地上,四周全部是一望无际的苍莽绿色,一直延伸到你视野的尽头,当你见过草原上的夜,四周黑得你甚至不敢站直了,只敢弯下腰来摸着地面。天穹如盖,满天星辰,银河璀璨,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你一个人。那一瞬间,你似乎忽然触碰到了生命的本质。你会明白,你不过是这人类历史上的沧海一粟,河水奔腾,日夜不息,而你不过是河岸上的一粒细沙而已。
我每次来元睿这,就跟着他一起过极简的生活,饿了吃,累了睡,剩下的日子常常在草丘上坐着,一坐就是一天,现代人离自然太远,在北京这种大都市生活一年,也许一颗星星也看不到。我常常到了草原上才惊觉大自然如此奇妙,我手能碰到的一切东西都跟人类无关。
然而我写来写去还是写人。
去年草原上下了五十年一遇的大雪,我和元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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