胤祚笑嘻嘻递上一个折子:“已经写好了!”
康熙狐疑的看了他一眼,取消贱籍之事,利多弊少,他应允是一定的,既然已经写好了折子,还啰里啰嗦解释这么多,实在不像他的性子,这里面肯定还有古怪。
低头细细看了起来。
折子里一共说了三件事。
第一就是刚刚他提到的,取消贱籍,将惰民、乐户、疍户、丐户等开豁为民,编入正户,从此可以从事其他行业,且子孙后代可以科举入仕。
第二,是关于人口买卖之事。
大意是近年来人贩子冒充父母,拐卖人口之事颇为猖獗,为杜绝此风,以后所有卖身契,皆只能由本人和买家,亲自去官府说明自愿之后,签订画押。如有被人胁迫、欺骗、诱拐之事,可当场报案,官府需立刻立案追查,不得懈怠。若卖身之人签订契约之时,年不及十五,则日后成人之后,有一次赎买机会,只需交付最初卖身银的双倍,即可恢复自由身——如主家不应,卖身者可自去官府缴纳。
第三,是关于家生子。
折子上说,凡大清国土之上,无论良践,皆为我大清百姓,家生子亦然。既为我大清百姓,而非牲畜,岂能买一人而得其子孙后代?若主家有意以家生子为奴者,需做到,一,家生子出生之初,由父母代签卖身契,主家需承担家生子从出生到十五岁之间所有费用,如食物、衣服、医药等,如期间不能履行,则家生子恢复自由身,二,家生子满十五岁后,同主家重新签订卖身契,若家生子不愿为奴,需双倍归还十五年抚养费,主家不得拒绝。
最后又加了一句,国法大于天,人命大于天。事关人命之事,唯国法可以处置,如人的确有取死之处,需由相关人等呈报官府判决——但凡以族法、家法等为由,私自处死族人、家奴、儿女等任何人等,以故意杀人罪论处。
康熙沉吟,道:“贱籍也就算了,可这家生子……”
取消贱籍一事,同那些士族大家,朝廷百官,都没什么大的利益冲突,他一句话就能办的妥妥当当,但取消家生子……似乎没有这个必要。
“皇阿玛,”胤祚道:“一个国家的富裕强盛,看得是百姓创造的价值。譬如两个人,一个人种地为生,一个人乞讨为生,前者在创造财富,后者只能消耗财富,如果种地的都觉得乞讨不用干活就有饭吃,人人都来乞讨,这个国家会成什么样子?在儿子看来,家生子的存在,对大清的强盛没有半点用处。人一旦卖身为奴,这辈子一直到子子孙孙,都是别人的奴才,他们的主子是得好处了,买一个人得一窝,可这些人,不种地,不织布,这辈子又没什么指望,就只侍候巴结主子,甚至混吃等死过日子,对我们大清有什么好处?而且,儿子也没有说,家生子就不能为奴,只是给他们一个选择的机会罢了。”
虽然胤祚说的冠冕堂皇,但康熙哪里不知道,他是对胤礽之事依旧耿耿于怀,这折子里一件件,都是不希望出现更多被迫为奴,甚至被人虐杀之人,叹了口气,道:“此事关系到的,不光是汉人贵族的利益,也会引的许多满人不满,容朕好好想想。”
胤祚抱怨道:“如今早不似八旗入关的时候了,那些人手里已经没了兵权,就算不满又怎么样?还有那些汉人大族——他们何曾对咱们满意过呢?”
清军入关,那些崇尚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的汉人,连头都剃了,可见在强权面前,民意这种东西力量真的很微弱……朝廷让他们剃头都做到了,解放几个家生子应该不成问题吧?
“朝廷大事,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呢!”康熙道:“朕明儿早朝,先透透口风再说。”
“哦!”
康熙又道:“对了,朕前几日让你写的折子呢?”
“写好了。”胤祚将关于早朝的折子呈了上去,他对这个没怎么上心,无非是将后世开会的那一套写了上去:每隔五日到十日一次早朝,这几日中万岁爷和内阁处理奏折时,将有必要在早朝上商讨或交代之事在折子上注名,最后由内阁汇总,并据此拟定与会的名单以及议题等,由万岁亲自过目后,通知到人。
每次早朝有专人记录,早朝后将结果发往各部及地方。
康熙看了,不置可否,将折子放到一边,道:“老八就要回来了,他是皇子,不能总待在外头,你说,东瀛的事儿,该派谁接受的好?”
胤祚惊喜道:“八弟要回来了?这么快!他没受伤吧?挣上银子没?和那些人打仗没?”
“这些等他回来,你自个儿问他!”康熙拿着折子敲他的头:“朕在问你,东瀛那一摊子,让谁去比较好?”
胤祚伶俐的躲开,抱怨道:“朝廷大臣我又不熟,我怎么知道派谁去比较好?依我看,这人还得八弟自个儿选比较妥当——那边是什么情况,他最清楚,别随随便便派个人,把他经营的大好形势给破坏了。”
康熙恨铁不成钢道:“在朝廷上,支持老八的比支持你的还多,这次又立了大功,你就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?”
胤祚不以为意道:“东瀛呢,又不是在咱们国家,随便八弟怎么折腾,哪怕他在那边称王呢,反正也没便宜外人……至于支持什么的,儿子记得,几百个折子,支持儿子的就只有三票——要全都防起来不敢用,估计于成龙和李光地几个,没几年就得过劳死。”
康熙拿他无语,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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