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之所以不愿意,倒也不是因为檀云的缘故。她从小向母亲修习医术,心中也带了些行走江湖、妙手回春的向往,她知道,若是嫁给这个戚风大少爷,剩下的一辈子就会和自己母亲一样,困于闺帏之中,再也没什么乐趣可言了。
正是这个时候,檀云第一次向清漾表明了自己的心意。
然而被明明白白地拒绝了。
这个时候,恪王刘颐已被封到恪州,与宁家公子宁瑜熟识。在宁家老父亲顽固不通、甚至准备把清漾五花大绑到戚家之后,哥哥宁瑜终于看不过去,求恪王帮了忙。
这个时候,也正是朝堂上逼迫恪王在恪州娶王妃、妄图凭借此法使他再也回不到都城的时候。
两相其美,二人各怀鬼胎,终于成了婚。
再过几年,风头一过,便有了“恪王妃上山赏景,不幸落崖身亡”的消息。自此,尘归尘、土归土,恪王依旧是恪王,宁清漾却成了恪王府中的医官清漾,终于得偿所愿,余生再也不必受人拘束,可安然行医了。
而檀云,也毅然担着“忘恩负义”的称谓,从此投入了恪王府门下。
再以后的事情,回想起来并不愉快:清漾依旧把朝夕相处的檀云当做亲兄弟,却爱上了那位苦大仇深的医官之子杨青槐。之后杨青槐遇难,檀云明明能救,却因为嫉妒之心,放任他被人害死。
而自杨青槐死后,清漾也离开朝都城,远走他乡、各处行医。想来,也过去二十多年的光景了。
这二十年来,太后拿清漾的行踪来威胁檀云的次数,他自己都快要数不清了。但他始终觉得,自己比“夫人”锦墨活得要舒心一些,因为,至少他心心念念的女人还活着,虽然爱上了别人、虽然与自己闹翻、虽然远走他乡,但至少还活着。
而锦墨,她爱的人却早已化为一抔黄土。
成怀王在世时,曾在都城中建有一家极其出名的妓馆。锦墨,正是这家妓馆的招牌人物。她并非生来就在红尘场中度日,她出身姓墨,与弟弟墨染也是名门之后,之后因老襄王的缘故,墨家支离破碎,她才被成怀王所救,从此陪侍于成怀王身边。
先帝的儿子中,最是老三成怀王长得一表人才,再者他又是战场上的常胜将军,一时间都城中待字闺中的女儿们,私下都称呼他作“月华公子”,暗地里都或多或少怀了爱慕之心。锦墨也是女子,又时常陪伴成怀王左右,当然也无可避免地陷了进去。
可成怀王终于还是死于无情的刀光剑影里。
那一年,都城大战,十分混乱。各路兵将都涌入京城,妄想借此分一杯羹,这场乱局中,冯叔行正是其中的一个,也正是在那个时候,他遇上了一心寻死的锦墨,并强行将她占为己有。
心中本就对成怀王爱恋成魔的女人,却在刚刚得知成怀王的死讯、要为心上人一心寻死的时候,被个脏兮兮的小兵占了便宜。这怎能让她不大受打击?不仅自己的命不肯要了,连那个与冯叔行生下的孩子,也非要掐死不可。
那个孩子,对她而言,是耻辱。
“那个孩子,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夜色沉沉中,锦墨这样问檀云,甚至嘴角还挂着一丝固执的笑意,“我这个疯女人,对不住他。但是他不该来。他不该生出来。”
檀云没答话。
他的手指搭在剑上,敛目低眉。
“杀了我吧。”锦墨又说,“早已不想活的人,还有何理由要苟延残喘?这些来,多谢你照顾。如今,再求你照顾我一回,杀了我吧。”
“你想明白了?”
类似的话,檀云听了无数次,这是他第一次有所回应。
“明白。我如何不明白?”锦墨笑的高兴,如同得到了多好的馈赠似得,“‘死’这个字,是个好东西。”
“我把你带出去,就此隐姓埋名,活过这一世罢。”锦墨是檀云的多年老友,他忍不下心。
“活一世么?”锦墨自言自语般笑了,“我一个风尘女子,不像你,有‘仁’、‘义’等等顾念,我一生所知的,唯有一个‘情’字。既然为仁义二字死可以,那为何因情而死不行?世道无滋味,我不过嫌它寡淡罢了。”
听人说,剑出的很快的时候,被刺中的人瞬息而死、不会有半点苦楚。
檀云的剑就很快。
长剑沾血的那一瞬,他眸子里映出锦墨的笑容,也恍惚间,重叠上了清漾的大眼睛、尖下巴。这幻象太过真实,甚至令他暂时忘却了四下燃起的火烛、忘却了四下拥挤而上的刀剑。
他把什么都忘了,同时,也把什么都记起来了。
记性这个东西,如同饮鸩止渴,虽然它能生出无数的麻烦,但其中甘甜,虽万死、又何敢辞?
作者有话要说:
回忆杀。这一段,关于檀云和清漾、成怀王刘蒨和锦墨的故事,都在《有匪君子》中提过,这里尽量简化了一下,希望大家不要觉得烦哈~
第27章 师兄
左右都司空狱的狭小牢房中,坐着一个身形臃肿的中年男人。
牢房很**净,榻上铺有的稻草应该是刚换过的,墙壁上有洗刷过的浅浅霉斑,应该也是几日前刚刚擦洗过的;他自己身上穿的这身衣服,虽然推推搡搡中被压出了褶皱,但没有脏破的痕迹;自从他被“请”到了这间牢房后,也并没有狱卒大喝小叫地来找他麻烦。
完全不是一个犯人该有的待遇。
虽然他自问没做什么有愧于天地、有愧于朝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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